經典《太上感應篇》云:「慈心於物」,「物」就是眾生。對待一切萬物都要有愛心,不可以傷害牠。又云:「昆蟲草木,猶不可傷。」連地上的小蟲螞蟻,及樹木花草都不可以去傷害,何況是人,更不可以殺害,所以《太上感應篇》中明白指出不可以「損子墮胎」。 《老君說一百八十戒》中有「不得以藥落去子」的訓誨。反對墮胎,認為胎兒亦屬人的生命,享有靈性。《太上老君說百病》中:「教人墮胎是一病。」 經典《太上感應篇彙編》有這樣一則故事—— 從前有一位女子名叫郭引鳳,被兩個鬼追攝她的魂魄,遍歷了十八個地獄;她看到最後一個地獄,有位冥王坐在殿上,大殿下則有數百名的婦人,每個人都有小孩抱著她們的腳在哭泣號叫:「還我命來!還我命來!」這些婦人有的是因爲女兒生多了就把女嬰溺死;有的是把孩子打掉、墮掉;有的是因爲懷了私胎,就把胎兒毒死;有的是因爲爭執打鬥,觸動了胎氣,堕胎婴灵,而使胎兒流產。每位婦人的身上,都被戴上了枷鎖,而且面容憔悴,身體瘦弱,堕胎婴灵,看起來十分可憐。從這則經典中的案例可以看出,認為墮胎的果報是「死入地獄」。因墮胎是一個非常嚴重的罪業,它是殺害自己的親生兒女。据《太上三生解冤妙经》记载,女子怀孕,不知保胎,或主动堕胎,或不慎流产,打落亲生骨肉,使孩儿未出世便夭折,变化为冤魂(即所谓的婴灵),缠绕父母,伺机报复,或令其短命,或令其身生恶疾,家庭不顺,事业不遂等等,堕胎女子又因经血污秽,触犯天地日月三光,死后要堕入血湖地狱,受极大苦。总之,堕胎是一种杀人损己的行为,应当尽量避免,或做好防护措施。欲超拔婴灵,忏悔堕胎罪业者,可持诵《太上三生解冤妙经》、《元始天尊济度血湖真经》、《太上灵宝洞玄救苦妙经》等经文,平时可以持诵“太一救苦天尊”宝号。若自己没有能力诵持经诰,则可以迎请有德行的高功法师,为做破血湖、解冤结、超度道场,自能将冤魂超度,身心平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