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为自己的行为,改变了孩子的人生,可能会因此而丧命,或者是有痛苦不已的一生。人可以自私,但不能没有底线,没有道德和原则,丢弃自己孩子的行为是可耻的,而且也是犯法的,会构成遗弃罪。
在我国的法律中,对于自己的父母,孩子甚至是伴侣,因为生病等没有独立生存能力的人,是有义务抚养,而且不能拒绝的,如果有遗弃孩子等恶劣的行为,可能会被管制,拘役和判刑,所以不能遗弃婴儿。如果自己因此而获刑的话,这就是因果报应。
比如说亲手杀害自己孩子,或者是遗弃孩子致使死亡,涉嫌故意杀害人罪,需要按法进行惩罚。而且报应不仅是如此,在冥冥中,也会因为自己做下的恶事,而遭受到应有的惩罚。比如说可能自己失去生育的能力,不再有属于自己的孩子,也可能其它的孩子不孝,晚年孤苦无依等。
在我国的历史上,有不少的遗弃和买卖儿女的情况,也有人直接把婴儿丢弃到荒郊野岭中去,让其自生自灭,这是杀害人的做法。其实在那个计划生育的时代,很多重男轻女的地区都有过这种情况,遗弃女婴的事情肯定发生过许多的。
丢娃娃的因果报应就是被抓拿,按情节进行处罚,如果不是恶劣情节,没有伤害和遗弃孩子的,只是为了教育孩子而做的话,就不能定为犯罪。